没有公告
办事程序: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核准→县人才中心鉴证→回学校派遣→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到县人才中心报到→持中心开具的介绍信到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报到,并持中心开具的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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