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人事局是主管人才人事工作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事政策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度全县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事行政复议工作;研究拟定县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分配的宏观管理,编制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公务员队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相配套的政策、法规,制定全县公务员各项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制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综合管理全县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拨申报工作。
(五)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推行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
(六)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七)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贯彻执行人才流动政策法规,拟定人才流动有关规定,组织各类人才流动和智力交流,积极发展、依法规范和管理县人才市场;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参与高等院校、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政策的拟定,组织指导高等院校、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承办国家、省、市、县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
(八)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全县行政奖励表彰工作;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奖惩等有关事宜;组织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九)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津(补)贴、福利工作;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级考核工作。
(十)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
(十一)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赴国(境)外培训工作和因公出国(境)一般工作人员的审查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县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全县人事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