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人字[2008]46号
关于开展2008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事局庆人发[2008]16号《关于200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市人事局庆人发[2007]54号《关于开展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08年开始,我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再开展评审,采取审核认定的方式取得,原“岳西县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予以撤消。现就我县2008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认定系列范围
企、事业单位(民营经济单位及外出务工的大中专毕业生须在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新闻专业、中专教师、农业技术、工程技术(林业、水利、建筑、环保、农机、电气、其它综合类)、文化专业、广播电视专业系列,均纳入全县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认定范围。实行全国及全省统考的经济、会计、统计、档案、卫生等系列不实行审核认定,必须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 员级职称资格学历、资历要求
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相应的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二) 助师级职称资格学历、资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大学本科毕业后,在相应的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任员级职务满2年,经考核合格。
3.中专毕业后,任员级职务满4年,经考核合格。
(三) 对跨职务系列工作调动后,需转换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任职资格的,经试聘一年后考核合格,可审核认定任职资格。
三、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1.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考试,并取得人事部门统一颁发的《职称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申报当年满45周岁的《免试审批表》。
2.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岳西县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审批表》一份;
2.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 学历证书;(2)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3)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4)继续教育证书或培训证明。
五、申报认定程序
凡符合申报认定条件的人员,应由本人申请,单位统一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人事代理人员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盖章),报人事局认定。
六、收费标准及时间安排
1.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每人收费110元(含证书工本费10元)。
2. 各单位收到文件后即可派人到县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领取《岳西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审批表》,县人事局十月份开始受理材料至十一月二十日止,十一月底初级资格认定审批工作结束,逾期不再受理,转入下一年度审核认定。
二00八年十月八日